1966年5月7日,毛泽东看了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搞好部队农副业生产的报告》后,给林彪写了一封信(史称“五七指示”),信中提出:“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都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这样做。在职干部也应分批下放劳动”。1968年5月7日,黑龙江省在纪念这个“五七指示”发表两周年时,在庆安县柳河开办一所农场,定名为“五七干校”。接纳大批干部下放到此劳动。10月5日,《人民日报》在《柳河“五七干校”为机关革命化提供了新的经验》一文编者按中,公开引述了毛泽东的指示。
此后,全国各地党政机关纷纷响应,在农村办起“五七干校”。党政军机关、高等院校、文教科技战线的大批干部、教师、专家、文艺工作者等知识分子到干校参加体力劳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1969年1月11日,许昌地直机关首批下放干部办起“五七干校”——许昌县蒋李集人民公社和各自插队落户的农村。他们“既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被编成大队、小队,自种自收,自食共力,又要接受政治审查、批判和教育。到农村插队落户的下放干部,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身份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引自《中国共产党许昌历史》第二卷345页)
1968年下半年,叶县分别在连村乡、水寨乡建立“五七干校”,校部设建在水寨乡小庄王村。1969年5月8日,叶县革命委员会以(69)批字5号文印发“通知书”,批准成立“叶县五七干部劳动学校革命委员会”。革命委员会由九人组成,分别为:主任委员:李善允,副主任委员:贾允勋、韩同海。委员:李干枝、赵振龙、苗纪安、庞水旺、杜玉槐、陈彦淼。
叶县五七干校成立后,县革命委员会同连村乡、水寨乡的桥陈村、坡王等村协调,划拔土地1600多亩,由干校从事小麦、玉米、烟叶等农作物种植。干校人员以各机关干部为主,少数工人,共有330人(有资料为300人)。干校无任何基础设施。一下子300多人生产生活居住,各种条件根本无法落实,异常困难。在此情况下,干校提出了便劳动生产、便建设校部的自力更生、自食其力的建校道路。建校初始,学员们住临时棚、空牛房、烟炕房或农户家。
在建设校部工程中,由县出资,派人到海南岛湛江购买建房木材,并购置电锯等工具,用于加工建房木料。半年后,各项条件才基本具备。
据贾允勋讲,干校除种植小麦(1300亩),玉米、红薯等大宗农作物外,还建窑打坯子烧砖,从黄泛区购买猪仔三四十头,骡子、马匹及鸡鸭等进行饲养,供给干校集体生活。干校实行饭票制度,全部在大食堂取餐,实现副食自足。
到“五七干校”的人员,都是“戴帽”(即“有问题”)人员,到干校参加各项劳动,就是“接受再教育”。主要形式是参加劳动,组织学习,改造思想,刨析自己问题,接受有关审查,达到“洗心革面”的目的。因此,虽然他们入校时享受隆重的欢送仪式,并饱含激情,但心理感受可谓五味杂陈各不相同。
“干校一开始生活十分困难,没有任何依赖条件,全部自己动手、自创条件、自力更生,半年之后,散在牛棚,农户家的成员逐步搬到了干校居住,种植的粮食,饲养的猪、鸡、鸭等也大大改善了干校的生活条件,可以讲,当时的干校生活可比群众的生活好多了。”(据贾旺枝录音)
从1968年下半年叶县创办“五七”干校后,国家驻叶部委,驻军,原四机部国营4057厂,武汉军区一炮、中央七级部等相继在叶县创办“五七”干校。
1969年12月底,人民日报社“五七”干校从北京房山县窦店镇南召大队迁到叶县任店镇刘店村。椐《动荡岁月 难忘历程——人民日报“五七”干校历史变迁记述》一文中描述,人民日报社“五七”干校新址是离叶县县城十多里路的刘庄村。当时,新址上除了几间破草房就是一大片空地,一无所有。干校大队人马开过去,吃住都无法解决。于是,报社决定先成立一个先遣队,到刘庄新址盖房子,建设基础设施。等具备条件了,再把整个干校人员等搬到叶县。
先遣队的首要任务就是抓紧时间给后续将要到来的百余名干校学员建几十间校舍。军宣队有明确指示,干校建设要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主要靠自己动手。带队的干部打听到离干校十几里路有座“卧羊山”山上盛产石料,附近的老乡都在那里采石头盖房子。带队干部随即作出决定,从先遣队中抽出一部分人,组成采石队,上“卧羊山”开采石料。
“卧羊山”在叶县的遵化店乡汝坟店村,海拔96.5,方圆近200余亩,是座平地突起的小山头。采石队就驻在临近山的汝坟店村,他们炸石,用卡车装运石块到干校校址,一干就是一年多。几十间平房校舍半截墙全部用石块垒成。
当时报社干校的生活十分困难,具亲历者讲,“就是有钱也买不到好吃的东西,更别说奢谈肉了。”在近半年的时间里,学员们的主要粮食是高梁和红薯面,鲜菜几乎吃不到,每顿差不多都吃从县城采购来的又咸又涩的老咸菜。半年之后,干校的食堂、宿舍、场院,周边的道路都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宽敞整洁的大食堂特别显眼,砖瓦房建成了好几排,平整的水泥场院显得宽敞豁亮。铺着黑焦渣的道路整齐划一,饲养班的猪圈排列成行。一到晚上,道路两旁亮起灯光,是当时农村少见的。学员们如期从村里搬到干校居住,随后种菜养猪,收获小麦、玉米都上了饭桌。
秋后,干校种植和水稻在学员们的精心培育下获得丰收,平均亩产1200斤,这在当时成了新闻。县里专门组织公社、种子站的领导前来参观,他们观看着沉甸甸的稻穗,更感特别稀奇。他们那里知道,干校种植的稻种是由中国农业科学院特别提供的。参观干校水稻的现场结束,干校一个重大决定出台,报社干校种植的水稻一粒也不许吃,全部换成普通大米食用。原来干校收获的稻谷全部提供给当地作为第二年的稻种了。
在叶县干校的学员中,有当时人民日报社部分分社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其中有安岗、陈俊、李庄、郭谓等。
季音原名叫谷季音,曾是解放战争时期第三野战军随军记者,新华社前线分社纵队支社副社长,参加了华东战场各主要战役的报道。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南京《新华日报》编委、副总编辑、《人民日报》工业组编辑、《人民日报》农村部副主任、主任等职。著有《出击》、《南线》、《转战中原》等作品。
谈到他在叶县“五七”干校那段历史,《“五七”干校祭》一文中这样记录:“我被调到干校伙房劳动,伙房里管事的师傅全是从报社食堂里调来的,也和学员一样按期轮换,我则是不参加轮换的长期固定工。师傅们都和我相处得很好,他们不问你是老右老左,只要认真踏实干活,他们就高兴,对你绝无歧视。”
季音在伙房主要是烧火,他写道,我为了把火烧好,也着实下了一番功夫。老农民说“人心要实,火心要空”,这是绝妙的经验之谈。烧火最忌心急,死命地往灶堂里塞煤塞柴火,塞得满满的,空气不流通,火既烧不旺,又费煤费柴。
1972年1月,人民日报社回迁北京小汤山解放军某装甲部队腾出的营房。自1969年12月底至1972年1月,人民日报“五七”干校在叶县刘店的时间不到两年。据文章描述,干校搬迁时,从北京派来好几辆大卡车,在刘店和申楼火车站之间来回装运,运了好几天,共用十一节火车皮装运各种物资。
1979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停办五七干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叶县五七干校停办。同时,四机部国营4057厂干校,炮校干校水产部干校及所有“五七”干校撤销停办。
文化大革命中,红卫兵、“五七干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被称为文化大革命的三大创举。而“五七干校”,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导下,由中共中央党史研究编写的《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是这年评价的:“他们(指干校学员——引者注)虽然经受了劳动锻炼,增加了对农村的了解,但长期被排除在各级业务工作和科学文化研究之外,使他们不能用所学专业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见该书第584页)由此可见,当年的“五七”干校还是其有积极的一面。这个积极的一面,实际源于毛泽东早就倡导的“干部参加体力劳动要成为一种永久制度”。其目的是防止干部脱离群众,脱离劳动,防止产生特权利益阶级,导致权力变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