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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至2019年12月,叶县政权组织历经4届,继叶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后,召开了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叶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叶县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人大常委会)并选举产生了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机构。各乡镇也相继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了乡镇级政权组织机构。
2002年1月至2019年12月,叶县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任期内先后召开了25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了175次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和工作部门的238个工作汇报和报告,依法履行了监督职能。
县人大常委会依法适时听取县政府关于计划、财政、审计、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批年度财政决算。2004年至2006年叶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履职期间,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计划、财政、审计、预算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下岗职工再就业及社会保障。四五普法、“工业兴县,畜牧富民”、工业建设、城市建设、财源建设、计划生育、非农占地、互联网上网服务管理,粮食直补等63项专项工作汇报和报告。2007年至2011年,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期间,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县政府关于计划、财政、审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叶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作出了关于《叶县县城总体规划(2007-2020)》的决议。听取审议了西城河治理和一里桥至三里桥道路改造、城区自来水管网改造、西气东输,职工文化生态园工程建设等19项专题工作汇报和报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平安医院、新农合、义务教育、基层敬老院、基础建设、新农村建设、安全生产等45项专题工作汇报和报告。2012年至2015年,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期间,常委会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计划、财政、审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发展环境、城市规划建设、打击非法采砂、农村低保养老、城乡医疗保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社会抚养费征管、户政管理、“六五普法”、林业生态建设、平顶山产业集聚区、叶县产业聚集区项目建设情况、三农工作全县17个示范村建设、土地流转、劳动力转移培训、安全生产、行政监察、社会治安、网吧治理、禁毒工作、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等82项专题工作汇报和报告。2016年至2019年12月,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履职期间,常委会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计划、财政、审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脱贫攻坚、环境污染防治、招商引资、城市创建“四大攻坚战”等70项专题工作汇报和报告,学前教育实施情况、工信工作、国家标准村卫生室(所)建设情况、商务工作情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工作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国土资源开发后地税植被恢复情况;农村教育情况、侨务工作情况、移民工作情况、科技工作情况,通讯工作情况、民族宗教工作、五保供养工作、县税收改革工作、精准扶贫工作等78项专题工作汇报和报告。
2002年1月至2019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38项专题工作汇报和报告,共针对性提出意见和建议1190条。
代表评议工作。2002年1月至2019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代表评议工作。分别对《宪法》、《监督法》、《代表法》、《土地法》、《职业教育法》、《城市规划法》等140余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评议。对“一府两院”及垂直单位共41个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工作职能述职评议或审议。2003年叶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检查评议县地税机关执法情况》的评议意见,要求县地税机关认真整改依法征税,从严治税,提高服务意识,纠正违法违纪问题,改善税收环境,注重涵养税源,确保税收持续稳定增长,全县税收工作大为改观,全年完成税收总额3974万元,比年初计划超额5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6%。
2015年,叶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就全县治理非法采砂工作进行评议并开展视察调研,向县政府提出了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关系,坚决制止非法乱采滥挖,建立打击非法采砂长效机制,保证河道安全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开展严厉打击无证采砂,违法采砂行为,撤出河道船只181艘,清理沙堆78处,拆除洗砂台16座,违章建筑12处,供电设施2处,封堵航道230米,刑拘非法采砂业主4人,有效遏制了全县非法采砂泛滥势头。
工作述职评议、审议。2002年1月至2019年12月,叶县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任期内组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及垂直单位负责人36人述职情况及63个工作部门工作进行专题评议。评议和审议涉及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工作完成情况、队伍建设情况等。2004年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指出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解决措施不力;城市规划缺乏前瞻性、全局性、连续性、朝令夕改、建筑市场监管不严,项目“明招暗定、阴阳合同”;经营城市力度小、城市基础设施不配套,垃圾围城问题严重,部分执法人员缺乏文明执法意识等13条问题。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对电力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指出了农网改造不彻底、地方电价执行缺乏透明度,城区未改部分电价高低不一,电力设施监管防范措施不到位等9条问题。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对电力部门整体发展工作给予肯定,并决定授予叶县电业局“诚信服务单位”荣誉称号,局长刘世奇同志“光明使者”荣誉称号。2009年,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以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八个单位为工作评议对象。对评议单位分别采取了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入户调查、查阅案卷、发放1540份征求意见表,个别座谈330余人次,走访当事人96人次,收集意见建议389条,对受评议的单位各项工作产生有力推动。
重大事项决定。第十二至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作出105项重大事项。内容涉及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民生工程、科技教育等13个领域。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叶县人民政府《关于贷款解决中盐皓龙天源盐厂及河南盐业物流配送公司建设征地资金的议案》的决定,保证了两个项目顺利落地。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叶县2003年-2007年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的决议》,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县政府关于叶县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实施和城市管理及建制镇规划建设,城市建设“十大工程”和道路建设“八大工程”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实施《叶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决定。决定的实施,为叶县卫生县城的创建工程产生助力,2006年,叶县省级卫生县城一次验收合格。2014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作出了关于批准叶县人民政府关于为叶县高级中学,叶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贷款资金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叶县教育事业的基础建设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常委会还分别对县政府设立工业结构调整专项扶持资金,叶县闸北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资金及回购资金列入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叶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关于撤销昆阳镇、城关乡设立办事处等决议决定,保证了县委决策的实施和“一府两院”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律监督工作。2002年1月至2019年12月,四届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对监督法、文物保护法、电力法、水法、城市规划法、新食品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种子法、烟草专卖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产品质量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矿场资源法、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等152部法律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及时为执法主体单位解决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和促进了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
2011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人民警察法执法检查,常委会举办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培训参检人员、聘请法律专业人士参与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有关同志召开测评大会,在常委会上进行投票表决等,做到了检查准备充分、收集意见广泛、评价客观公正,保证了检查效果。依据检查结果,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4个,“人民满意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4名,对县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司法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整体素质发挥重要作用。
信访工作。2002年1月至2019年12月,叶县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共受理上级批转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共9574件,90%得到落实办理。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四年,共接待来信来访3282人次,其中办结上级人大交办案件177件。重点个案监督65起,督促司法部门办结46起,纠正错案11起,维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在具体办理案件上,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四个百分百”、“八个到位总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力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2003年,许平南高速公路旧县段康凯致康国熠死亡案,检察院开始因证据不足未予批捕。受害人家属为冤情四处奔波,其父母和姐姐3人入住县宾馆4、5个月,找到县人大要求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受理后,常委会主任杜学鹏,副主任赵爱莲亲自批示,要求公安局补充侦查,清查案情后移交检察院重新审理。常委会和人大法工委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催办,最终证据链形成,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2004年,县人大常委会受理辛店乡常青军涉嫌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市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叶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移送起诉,但案件长时间仍无进展。被害人家属披麻戴孝到市、县人大上访。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县检察院对案件的处置汇报,并催办案件移送市检察院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联系代表工作。2002年1月至2019年12月,叶县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任期内不断创新和改进代表工作。共受理人民代表大会和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1457件,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民生、教育、科技方方面面,全部是不同历史时期社会反映“热点”、“难点”。县人大常委会实行主任、副主任、专职委员分包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落实责任,保证办理质量。每年底,常委会都组织若干小组,对“一府两院”及承办单位进行专题调研。如2009年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对有关人大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听取办理工作专题汇报,县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批评、建议、意见125件,办理结果: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85件,占68%,正在解决或纳入规划解决的38件,占30.4%,因客观因素制约,暂不能解决的2件,占1.6%。如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力度的建议》和《关于加大造林力度的建设》等都取得较好的办理效果。水利建设方面2009年荣获省政府“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金杯,创建林业生态县通过省级验收。2002年1月至2019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各类活动112次,1590多名代表分别参与视察、调研、检查培训等履职活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针对代表工作,下发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方案》,各乡镇、街道全部建起了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全部达到“八有”“五上墙”“六薄一册”。常委会接待代表活动常态化,由初始的请上来改为走下去,带着问题到基础代表中去,现场办公,及时解决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意见。如: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12年全年举行接待代表活动4次,共接待人大代表90余人次。联系走访选民1000余人次,共收集意见建议122条。各代表小组组织人大代表捐资100多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60名,资助贫困高中生40名。14名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述职。2017年8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开展精准扶贫专项议题双月接待代表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全部参加。人大代表从不同角度提出18项问题。结合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县各级代表中开展了“助推脱贫,争做优秀代表”活动,倡导代表就近帮扶1-2户贫困户,开展“四个一”(每月串一次门、谈一次心、献一份计、办一件事)活动中,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为群众办实事320件,反映群众热点难点问题156件,提出意见建议90件。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扶贫工作,为叶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干部任免工作。2002年1月至2019年12月,叶县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任免叶县“一府两院”国家工作人员715名。各届常委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原则,严格任免程序,保证任免的干部既体现党的意图,又符合人民意愿。坚持任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制度,对拟任人员凡不符合法律规定任职资格、考试不及格和考核满意度低其中之一者,一律不予任命。坚持已任命人员宪法宣誓制度,颁发任命书制度。2018年1月22日,叶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叶县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至此,对新任命的机关工作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覆盖各乡镇人大任免干部程序。
机关建设工作。2002年1月至2019年12月,叶县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任期内不断加强人大机关队伍建设,完善和制定适应新形势的规章制度。各届常委会围绕“树立正气、维护权威、塑造形象”这一目标,从规范制度入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分别修订完善了“常务委员会工作制度”、“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制度”、“机关工作制度”、“机关管理制度”共52项,常务委员会工作制度主要是:《叶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共叶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暂行办法》、《执法检查暂行办法》、《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等。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制度主要是:《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察工作办法》、《联系县人大代表办法》、《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驻会委员接待代表日制度》、《叶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选民办法(试行)》、《叶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视察制度》等。机关工作制度主要是:《办公室工作职责》、《信访室工作职责》及各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机关管理制度主要是:《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机关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机关人大制度宣传和理论研讨工作办法》、《机关党支部会议制度》、《机关廉政制度》等。
2003年4月,“非典”疫情爆发,叶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闻令而动,当时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正在进行,主席团立即研究决定,对大会日程做出调整,缩短会期,并以县人大常委会的名义对全县284名人大代表发出《致县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号召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组织和带领全体群众投入抗击“非典”的战斗。2003年5月15日至16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33名县人大代表参加,分5个小组,对全县18个乡镇和卫生防疫部门的防治“非典”情况进行视察,形成了叶县“非典”防治工作视察报告,并向县委作专题汇报,发挥了人大在“非典”防治重大战役中的依法监督作用。
叶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理论研讨和宣传工作,先后制作《人大代表风采》,举办庆祝建国60周年和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30周年专场文艺娱乐和《宪法》、《监督法》等法律宣传日活动。积极向有关报刊投送稿件,其中《思红河上连心桥》被全国人大2014年鉴收录,《找准议题、知无不言》、《因履职坐标而精彩》、《一位普通农民的家乡情怀》、《关于加强对县级财政监督的思考》等30余篇文章在《人民代表报》、河南省《人大建设》等媒体上刊发。常委会机关和部分同志多年被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授予人大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
助力脱贫攻坚工作。2016年1月,叶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县扶贫工作的统一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分包保安镇前古城村脱贫攻坚工作,同时派出三人工作队。并分别向其他乡镇三个村派驻7名科级干部任第一书记。保安镇前古城村是省级贫困村,全村425户,总人口172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91户,人口688人。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在县人大机关的帮扶下,全村所有道路,排间道全部硬化,修建漫水桥二座,户户通自来水,完成农网改造,修建标准化村卫生室、村室、村学校升级维修工程,建设扶贫车间。500千瓦太阳能发电厂等项目,总投资达1500多万元。2018年底全部脱贫。为了助推全县脱贫攻坚战,县人大常委会四次听取县政府脱贫攻坚专题报告。2017年9月28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针对脱贫攻坚,召开了有史以来,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专题询问会,县直19个部门负责人面对来自各乡镇及有关单位200多人,针对脱贫攻坚中有关政策落实,责任落实等方面,接受19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专题询问,有关受询人员一一作答,对全县脱贫攻坚战役产生巨大推动作用。